一位老板最近想到了一个商标问题。他想看看别人注册的商标在失效后还能不能用。下面,快创通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在别人的商标失效后,是否可以使用它。希望能帮助到您。
众所周知,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在此期间无需支付任何费用,每次续展也是10年。但如果10年后没有续展,则有6个月的续展期,如果分公司或子公司没有续展期,则商标无效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注册商标被撤销、宣告无效或者期满未续展的,自撤销、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,商标局不予核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。
这在实践中对申请商标注册起到了重要作用。我们知道,企业申请商标注册,如果与之前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,将会被商标局驳回。但是,如果以前注册的商标被撤销、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续展,将有新的机会申请注册。
因此,一般来说,在申请注册这类商标时,即使申请被驳回,也要继续提前关注注册商标的期限。当出现新的申请注册的机会时,不如尽早申请注册。申请过早提出的,如果在商标局实质性审查时,未超过缓冲期,商标局仍会以与被撤销、宣告无效或者不予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,不予批准。
但是,我们应该注意区分。要看原商标是否过期未续展或者根本没有注册成功。如果注册不成功,可能是有相同或相似的在先商标,需要慎重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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